【业务描述】
符合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可在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
【报送资料】
1.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11801,政策依据:财税〔2014〕42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符合条件的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12703,政策依据:财税2011〕81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3.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04012704,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4.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减免性质代码:04013607,政策依据:财税〔2014〕39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5.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高校毕业生就业)(减免性质代码:04013608,政策依据:财税〔2014〕39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6.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2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202,政策依据:财税〔2013〕72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所转让技术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性质代码:04021203,政策依据:财税〔2015〕116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3)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9.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8微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07,政策依据:财税〔2013〕72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1—2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7)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0.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3,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1—2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7)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1.新办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4,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集成电路产品列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1—2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5)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报告或用户报告,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6)企业开发环境等相关证明材。
12.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5,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3)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7)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8)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的,还应报送在国家规定的重点软件领域内销售(营业)情况说明。
(9)汇算清缴年度软件出口收入总额不低于800万美元,软件出口收入总额占本企业年度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50%,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的,还应提供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软件出口合同登记证书,以及有效出口合同和结汇证明等材料。
13.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6,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1—2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7)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7,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1—2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7)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8,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在发展改革或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立项的备案文件(应注明总投资额、工艺线宽标准)复印件以及企业取得的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3)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加工集成电路产品主要列表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1—2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7)保证产品质量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质量管理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16.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19,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软件产品列表或技术服务列表。
(3)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4)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5)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说明。
(6)与主要客户签订的1—2份代表性的软件产品销售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
(7)企业开发环境相关证明材料。
17.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20,政策依据: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研究开发人员情况及其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说明,以及汇算清缴年度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企业开发销售的主要集成电路产品列表,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外知识产权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企业自主开发或拥有的一至两份代表性知识产权(如专利、布图设计登记、软件著作权等)的证明材料。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及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研究开发费用、境内研究开发费用等情况表。
(5)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集成电路产品测试报告或用户报告,以及与主要客户签订的一至两份代表性销售合同复印件。
(6)企业开发环境等相关证明材料。
(7)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汇算清缴年度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不低于25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5%,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70%的,还应报送在国家规定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内销售(营业)情况说明。
18.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21,政策依据:财税〔2015〕6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19.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关键专用材料生产企业、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生产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1922,政策依据:财税〔2012〕6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0.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3003,政策依据:财税〔2014〕59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性质代码:040244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研发项目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2.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4404,政策依据:国发〔2007〕40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3.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245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4.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减免性质代码:04024508,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25.海峡两岸海上直航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32101,政策依据:财税〔2009〕4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6.海峡两岸空中直航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32102,政策依据:财税〔2010〕6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7.从事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澎湖海上直航业务取得的运输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32103,政策依据:财税〔2007〕91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8.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33302,政策依据:财税〔2011〕58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9.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定期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333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12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30.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33304,政策依据:财税〔2011〕5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31.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减征或免征(减免性质代码:0403330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本企业享受优惠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限个案批复企业提交)。
32.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39901,政策依据:财税〔2014〕26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3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减免性质代码:04049904,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34.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万元及以下)(减免性质代码:04049907,政策依据:财税〔2015〕34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3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20万—30万元)(减免性质代码:04049908,政策依据:财税〔2015〕99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36.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61002,政策依据:财税〔2009〕30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37.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61004,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38.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61008,政策依据:财税〔2009〕30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立项有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9.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减免性质代码:04061009,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40.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64001,政策依据:财税〔2010〕110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4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免性质代码:0406400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资源综合利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证书的提交)。
42.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07,政策依据:财税〔2013〕5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43.外国政府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44.国际金融组织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2,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代替。
45.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6,政策依据:财税〔2008〕1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46.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1518,政策依据:财税〔2014〕81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47.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4,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48.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6,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49.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83907,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50.金融、保险等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减免性质代码:04091505,政策依据:财税〔2014〕81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51.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099905,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有效期内的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远洋捕捞业务的提供)。
(3)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认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从事农作物新品种选育的提供)。
52.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03206,政策依据:财税〔2009〕65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动漫企业认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3.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03214,政策依据:财税〔2014〕84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有关部门对文化体制改革单位转制方案批复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06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非营利组织资格认定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5.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定期减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1101,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2)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6.取得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1302, 财税〔2014〕2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57.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等可以加速折旧或摊销(减免性质代码:04129920,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或汇算清缴时,以申报表代替。
58.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4年新政)(减免性质代码:04129921,政策依据:财税〔2014〕75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或汇算清缴时,以申报表代替。
59.分配08年以前股息红利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9922,政策依据:财税〔2008〕1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60.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2015年新政)(减免性质代码:04129923,政策依据:财税〔2015〕106号),应报送:
无需报送《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或汇算清缴时,以申报表代替。
61.享受过渡期税收优惠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9924,政策依据:财税〔2007〕39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62.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6〕10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63.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银行存款利息等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免性质代码:04129999,政策依据:财税〔2013〕80号),应报送: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2份。
【基本流程】

【申请条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