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上午,市局征管分局邀请市内11家财产保险公司财务负责人参加座谈,会议首先由征管分局布置了车船税完税凭证使用情况检查工作,紧接着由各家企业代表交流了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开展中遇到的特殊情况和棘手问题,分局业务骨干也一一作了答复,对不能当场答复的问题和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分局将进一步整理上报,力争在检查中促进该项工作不断制度化、规范化。
另外,座谈中了解到,对于某些车船税征收情况,各县区管理不一,例如:对于已购买交强险业务的车辆,当年过户后,如何缴纳车船税和取得完税凭证问题上,有的县区允许在办税大厅申报缴纳并当场开具完税凭证,有的县区则不允许在办税大厅办理,导致新车主无法取得完税凭证。由于我市金三系统尚未支持车船税明细申报,故此类特殊情况建议由税务机关直接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并实时开具完税凭证。
